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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都在口诛笔伐“空壳奶粉”,各地的查处之声,更不绝于耳。真是“渔阳萧鼙动地来”!
从曝光的材料和它带来的危害看,“空壳奶粉”至少在某些地区,已经产成行,销成市,乃至形成了颇为顺畅的“产业链”———倘若不是出了一批“大头婴”,恐怕现在这玩意儿还在货如轮转哩!
敝报昨日头条提出:食品安全为何总是“补漏式”?事实上,纵观“空壳奶粉”全案,我看应该着眼盯住的关键问题在于:何以某些假冒伪劣产品竟能“成行成市”?
天下熙熙,唯利而已。假冒伪劣产品的动力,离不开暴利。而其中敛财的秘诀,对其生产者而言,无非是无中生有,将“成本”降到极致;对其经销者而言,则无非是低价倾销,摧毁原有的正品价格体系。这两种手法,在现代的市场看来,本来不过是“小儿科”,个别丧心病狂者用去,也许会神不知鬼不觉。但在市场监管法规并不完全缺位的情况下,某些假冒伪劣产品竟然也能发展到“成行成市”的地步,那就不能不怀疑,我们的市场当中,是否存在着某种“潜规则”,在默默地为假冒伪劣产品“保驾护航”。
彼此的心照不宣,是假冒伪劣产品得以生存的温床。一个市场,哪一种产品在低价倾销,哪一种产品特别“来钱”等等,对于商人和市场关注者来说,是绝对不可能一无所知的。一方水土,有什么资源,运输是什么成本,有没有生产的基本条件,对于当地的“有关部门”来说,自然也心里有数。更遑论一个长期市场或是生产基地的形成和锁定了。可见,如果不是出于种种目光短浅的理由,某些地方的“有关部门”有意无意地给予了某些假冒伪劣产品一定的生存空间,其成行成市的集散地,恐怕是难以形成的。从“空壳奶粉”事件可以看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市场监管有法不依或者执法不到位,最终会导致无法无天,贻害无穷。
事实上,即便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只要“有关部门”能够并善于从常识来分析现象,往苗头上去执法,假冒伪劣产品也就无地自容了。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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