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sonline.com.cn 2007年05月14日10时44分 星辰在线
常德市柳女士电话咨询:重婚给人的理解就是有妇之夫和别的女人长期同居,所有的这种长期同居关系都是重婚行为吗?
刘律师回复:你提到的长期婚外同居就是重婚,这样的论断有些偏颇。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已婚人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严重者甚至到婚姻机关进行第二次婚姻登记,而此时第一次的婚姻登记仍然有效。如果不具备这些特征,我们只能认定这种行为是《婚姻法》中新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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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 (编辑:张马良)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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