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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五里牌汪先生咨询:我和爱人现在70多岁了,生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出嫁,儿子也结婚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百年之后,我女儿是不是不能继承我们的遗产呢?
刘律师回复: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还没有肃清,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有些妇女的继承权得不到保障,比如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特别是出嫁女儿,这是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承认出嫁女儿对于“娘家”父母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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