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是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国土所更是责无旁贷。多年的工作表明,保护好耕地,关键是要做到“地动我知”。
山西省阳城县演礼国土资源中心所有7名工作人员,承担着演礼、固隆两个乡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辖区面积78.8平方公里,任务很重,压力很大。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两个乡的农户建房呈上升趋势,加上一些村为了发展经济,今天上这个项目,明天上那个项目,而且大多是村委会主任一拍板,第二天就开工。结果,当国土所巡查发现时,违法占地已经形成事实。国土所往往联合公安、法院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拆除,但效果并不理想:群众违法建起的房屋,造价大约几万元,拆除后有些人会返贫;凡村委会决定上的项目,在违法建筑物被拆除后,村委会对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很抵触,有的村甚至对国土所的人一概不见,国土所的工作一概不配合,造成基层工作很难开展。如何既保护耕地,又能对非法占地进行有效打击,而且得到群众和村委会干部的理解和拥护?笔者认为关键在“地动我知”,将违法用地制止在萌芽状态。
我们在对辖区用地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发生违法用地可能性大小对村庄进行分类,开展”321”巡查,即极易发生违法用地的村每周查3次、重点村每周查2次,一般村每周查1次。令外,在每个村设立了土地监察信息员,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季度对报告及时且无漏报的给予奖励。对极易发生违法占地的村,主动上门帮助急需建房户解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置换的方式或利用村内的空闲地规划建房。这样,不仅能有效制止村民乱修乱建,而且能得到群众的支持。更重要的是,辖区群众依法用地的意识明显加强。用固隆乡北燕村一位村民的话说:“与其悄悄违法建房再被拆除,不如及时联系国土所,让他们帮忙解决困难”。
我们还经常与每个村的村委会主任座谈,了解村里近期的经济发展规划。2005年以来,演礼乡、固隆乡的许多小企业被关闭,国土所在与村委会主任座谈中,只要了解到有用地项目,就积极建议利用关闭企业的闲置土地。这样,闲置土地得到了有效利用,村委会带头违法用地的行为也大大减少。
(作者系山西省阳城演礼国土资源中心所副所长)
来源于《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