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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全面提升工商部门和消委组织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水平,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在第26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之际,围绕“消费与责任”3·15年主题,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为科学安排3·15期间的宣传、维权等工作,确保3·15期间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法为民,进一步加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组织的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3·15期间宣传和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跃文同志担任组长,朱国辉、王浩林、周自立、许柏松、圣洪兴、潘虹、谢辉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消保处处长,消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2315指挥中心主任,商广处处长,合同处处长,公平交易分局局长,市场分局局长,各分局、县(市)局局长。办公室设在市局消保处。
三、工作安排
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3月5日前做好3·15期间各种宣传、维权资料的准备工作;(责任单位:消委、消保处、12315中心)
3月6日,长沙市工商局、长沙市消委召开3·15“消费与责任”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暨全市超市食品抽检行动,利用现有的快速检测设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大型的抽检行动,公布长沙市工商局、长沙市消委去年3·15以来十大维权案例。〔责任单位:办公室、消保处、各分局、县(市)局〕;
3月7日,发布消费警示(责任单位:12315指挥中心);
3月9日,公布2007年长沙市工商局十大专项整治成果(责任单位:消保处);
3月10日,公布2007年长沙市工商局商品质量打假案例(责任单位:消保处);
3月11日,公示抽检不合格商品(责任单位:消保处);
3月12日,公布12315十个申、投诉热点问题(责任单位:12315指挥中心);
3月13日,发布消费警示(责任单位:12315指挥中心);
3月15日,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设立申投诉点,由局领导和工商干部、消委工作人员在各大商场门口现场接待和处理消费者申、投诉〔责任单位:消委、12315指挥中心、消保处、各分局、县(市)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3·15期间的宣传维权工作,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2、要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申诉。要对辖区内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对尚未办结的,应组织人员积极办结,对争议较大的投诉和申诉一定要注意妥善调解处理好。
3、要确保12315网络和投诉电话畅通。各分局、县(市)局和各级消委要对系统内现有投诉和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运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设备或网络存在问题的应及时与市局12315指挥中心联系,排除网络故障,确保3·15期间网络畅通。
4、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3月14日和3月15日,12315指挥中心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分局、县(市)局也要制订相应的值班方案。
5、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为确保3·15期间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县(市)局以及各级消委组织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6、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分局、县(市)局和各级消委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工商部门的维权成果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2008年3·15期间新闻宣传工作方案》附后。
7、各区分局、县(市)局根据各自情况在市局统一安排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此次活动,并将方案上报市局。
重点报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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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牵头部门 |
资料内容 |
集中地点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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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周四) |
新闻发布会
全市超市食品抽检 |
办公室 |
报道安排表 |
13楼会议室 |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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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超市食品抽检 |
消保处 |
抽检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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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十大维权案例 |
12315、消委 |
维权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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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周五) |
发布消费警示 |
12315 |
消费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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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周日) |
公布十大专项整治成果 |
消保处 |
整治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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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周一) |
公布商品质量打假案例 |
消保处 |
打假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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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周二) |
公布抽检不合格商品 |
消保处 |
不合格商品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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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周三) |
公布十大申、投诉热点 |
12315 |
申、投诉热点 |
13楼会议室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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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消费责任 走进食品安全 |
消 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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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雨花亭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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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周四) |
发布消费警示 |
12315 |
消费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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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周六) |
现场宣传、维权 |
消 委 |
宣传资料 |
待定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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