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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钱后领奖活动是骗局

http://www.csonline.com.cn  2008年03月07日10时59分   星辰在线

 
 
    信报讯(记者 闫峥)消费时突然被告知中大奖,但是必须先交个人所得税或公证等费用才能得到奖金奖品,对于这种“好事”,中消协昨天提醒消费者,这种先交钱、后领奖的“中奖”活动是骗局。

  这位负责人称,在春节来临之际,不法分子利用传统的消费高峰期行骗的可能性会更大。

  中消协提醒四项注意

  一 对任何需要先支付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费用才能兑奖的“中奖”,均不要相信。

  二 消费者“中奖”后,办手续、领奖金奖品完全不需要以任何形式从自己口袋里支出任何费用。

  三 公证处承办抽奖公证时会要求抽奖主办单位自己交纳公证费,不会由中奖者分别交纳。

  四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5000元。任何抽奖式有奖销售所设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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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记者 闫峥)
(编辑:王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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