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以我的亲身经历为例,告诫广大消费者:购物一定要有“证据意识”。
由于天气炎热,6月底我在二马路一家商店买了一台电风扇,交了钱后我要老板开发票,她甩出一句:“出了问题给你退!”另一个老板也信誓旦旦:“用不着开发票,出了问题尽管来!”我没多想就拿回了家,没想到第四天该电扇就出现了开关不灵、扇页不转的问题,我立即拿了电扇到该店来找那两位老板,他们却一反常态,首先矢口否认店里有这种货,在热心群众当场指出其电扇专柜有该种电扇后,他们又以该风扇没有保修卡为由拒绝,我立即联想到买回该风扇时只看到了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估计保修卡被他们抽走了。至此,我才明白没有凭证等于“死无对证”,只能自认倒霉吃下这哑巴亏了。
读者:林山淮
编后:
购物时难免会出现质量纠纷,此时如果有购物凭证,一般情况下通过消协及有关部门调解、裁决都能获得圆满解决。然而,在投诉过程中,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处理结果令人遗憾,消费者缺乏证据意识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之一。
消费者购物时有索要发票、保修卡、合格证和说明书的权利,但约半数消费者不懂或忽视这一法定权利。而越是出售有问题商品的地方,越是不愿意给发票和保修卡,迫不得已,就在发票、保修卡上做手脚,令消费者吃尽了苦头。
有时消费者购物时索要发票,一些售货员常会以各种理由推脱,然而真要是出了问题,没发票大多是死无对证的。
据业内人士分析,对一些经营家电产品的商店检查时发现,有的产品有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但保修卡却被经营者抽走了。究其原因有三:
一是为非法牟取利益不择手段,将抽出的保修卡自行出售,或通过关系向厂家结算维修费,赚取昧心钱;二是有的家电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产品销出后使用不到几天消费者找上门来,有的经营者嫌“麻烦”,怕增加负担,就抽走保修卡,企图不承担“三包”责任;三是有的消费者往往不注意检查是否有保修卡,给了这些经营者可乘之机。
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索要发票,特别是在购买大件家电产品时,切记索要“四证”,并认真检查,同时注意保管好这些凭证。如果以上四证不全,就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