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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关天,安全第一。”这也许是生产领域出现频率最高的一句口号,但生产事故的悲剧总是在不断地上演。面对一桩桩血淋淋的事故,面对又一个安全生产咨询日的来临,许多令人警醒的问题摆在了面前:安全监管如何强化?安全隐患怎样排除?安全责任谁来追究?
长沙平均每天发生事故18起
近年来,通过多方防范和监管,长沙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为平稳,各类安全事故的总量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明显遏制,但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态势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今年1-5月,长沙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714起,死亡317人,重伤1516人,平均每天发生的事故数达18起,每天有2人因事故死亡、10人因事故受伤。长沙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消防、工矿企业、烟花爆竹等领域。其中交通事故1-5月发生1867起,因事故死亡257人、重伤1436人。
安全监管难以到位
事故高发的现状虽然有多方面原因,但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便是安全监管还处于力不从心的状态。按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且按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管理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必须按不低于从业人员0.5%的比例配备专职注册安全监管员,但目前长沙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并没有按这一要求配备安全监管力量,在这些单位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防范的现象,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乏力
两年以前,长沙就开始实施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整治措施难以到位,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排除。尤其是一些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安全基础设施极不完善的小煤矿、小采石场、小建筑施工企业、小烟花爆竹作坊等高危行业,事故隐患大量存在,随时都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去年10月12日,浏阳市沿溪镇湘东花炮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5个月后,同样是在沿溪镇,又有一家烟花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致5人死亡。
安全准入不能降低门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开办的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生生产条件,并依法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危害因素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条件论证,凡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投产。可是,长沙部分地方对安全准入条件把关不严,导致一些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开工投产,埋下了事故隐患。
责任追究制应严格落实
从今年起,长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但在执行过程中,责任追究制并没有完全得到落实。一些地区和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后,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有的甚至欺上瞒下,对事故查处不严肃、不及时。因此,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侥幸心理,导致一些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或同一地点发生多次。因此,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是防止事故频发的必要举措。胡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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