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曾向记者承诺过要作出回应的万军很守信用,昨天下午记者不仅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还收到了他传真来的一份事件声明。
在传真中,万军表示对罗大佑指责其有诸多渎职劣行有不同看法。他说当时考虑为了尊重和维护罗大佑的声誉而没有作出别的回应,同时他也曾经希望罗大佑能在弄清情况后实事求是,但没想到11月28日音乐工厂给京沪多家媒体散发了声明。
万军承认自己在为罗大佑效力的11个月中有不少缺点和失误,但他强调自己从来没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更无违法行为。对罗大佑列出的两大罪状,万军的态度是承认事实,但否认动机:他表示在海南带到公司参加两次聚餐的那个女子并不是他“诱拐”来的,而是相识多年、在海南工作的女友。至于假冒签名的事,完全是因为围炉演唱会的主办方的急迫要求,而罗大佑本人身在台北无法完成,自己就在主办方公司总经理和几位员工在场的情况下代签的。万军说擅自作主虽然不对,但旁人代艺人签名的做法在娱乐圈早有先例,并不是罪不可赦的行为。
在电话中,万军显得有些无奈。“我没打算用这事炒作自己,但罗先生发了两次声明,如果我再不发点声音,大家以讹传讹,真会以为我做了什么大错事。其实我给罗先生多次道过歉,但每次他听到是我就把电话挂了,我也纳闷他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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