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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小区业主为抢车位高空抛水袋 砸坏新轿车

http://www.csonline.com.cn  2007年05月08日17时44分   星辰在线

 
 

    近几年,丹凤新寓小区经常发生高空抛物砸坏楼下车子的怪现象。前两天,业主毛先生的轿车挡风玻璃就被装满水的垃圾袋砸碎了。几年来,为了阻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小区物业采取了许多应对措施,可都未见效。

 

    高空抛水袋,砸坏新轿车

  据介绍,丹凤新寓共有5幢高楼,每幢有32层。从几年前开始就经常有人高空抛物,已先后砸坏数十辆车。

  5月5日下午,业主毛先生把车子停放在小区4幢楼前的停车位上。可谁知道,仅仅过了一个晚上,车子的挡风玻璃竟被砸碎。“砸坏的挡风玻璃处有塑料袋、少许垃圾,还有许多水渍,一看就知道是把装满垃圾和水的袋子向下扔的。”毛先生分析说。

  在现场,记者看到,车的整个挡风玻璃都碎了。“是不是他人的恶意报复呢?”记者问道。毛先生否认了这点。他认为自己从未和小区里的人有过过节,所以不应该是恶意报复。

  “车子被砸的那晚,小区里有两名保安值班。他们早就发现了这件事,可却没有履行告知的义务。事发后,他们对我也是不闻不问!”毛先生生气地说。

  为求赔偿,业主打物业

  杨经理告诉记者,5月6日下午1点35分,毛先生打电话说想谈谈车子被砸的事情。接完电话后,他马上赶往约会地点。当场,毛先生提出让物业给他经济补偿的要求,理由是他的车子是在小区里被砸坏的,物业在看管上有疏忽,所以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当时,我就表示不可能给他经济补偿,还建议他找保险公司索赔,物业只能配合他开出相关证明。话刚落地,他就打了过来。当时,我就鼻子流血,坐在了地上。”杨经理说。

  记者在杨经理的诊断书上看到,面部、鼻部外伤,伤至眼球,需要进一步观察。

  车镜被偷,不交停车费

  杨经理称,物业不可能给毛先生任何经济赔偿,因为他没交停车费。杨经理说,去年8月份,毛先生的车子倒车镜不见了。为此,他和物业闹了矛盾。毛先生便不交停车费了。

  “目前,我们小区可停放200多辆车。每辆车每个月的停车费是120元,也可以按次数交,每次4元钱。如果业主的车在小区里出了状况,我们一般会出示证明帮其向保险公司索赔。另外,再以减少停车费的形式给其补偿。可毛先生根本就没交停车费,我们怎么能给他经济赔偿呢?”杨经理说。

  高空抛物,已害人多次

  “每年都会有高空抛物砸坏车子的事。”讲到这,杨经理一肚子苦水。他告诉记者,高空抛物砸坏车子在他们那早已司空见惯。为此,物业也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可最后都是徒劳无功。

  记者了解到,去年,有一辆正在小区内行驶的车子突然被高层丢下来的垃圾袋砸中,挡风玻璃当场破裂,还好没有人员伤亡。

  通过仔细观察,杨经理发现车子被砸的地点大都在4幢楼朝西的一面,而且扔下来的东西基本上都是装满了水和垃圾的塑料袋,“作案”时间大部分在晚上。基于上述情况,杨经理把“嫌疑对象”锁定在4幢楼朝西的一面。为此,他们还在该楼的对面安装了摄像头,想拍摄到“作案人”。可由于摄像机顾上顾不了下,顾下顾不了上,所以一直未能拍到“作案人”。

  为抢车位,疑是恶意破坏

  据杨经理介绍,近几年,丹风新寓的出租户越来越多,原有的地下停车场便不够用了。为了缓解这样的紧张局面,物业在地面上划分了新的停车位。此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停车位少车多的矛盾。可由于地面停车位不固定,谁看见谁停,所以一些找不到车位的人很可能进行恶意破坏,把装了水的垃圾袋砸向他人的车子,成了最直接的破坏方式。”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厉佳律师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高空抛物产生严重后果(包括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却不能及时找到抛物人的,受害人可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全体可疑业主给予赔偿(可证明清白的业主除外)。

 

本文内容提示:车位;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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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金陵晚报)
(作者:范盼盼)
(编辑: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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