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新闻中心
·设 为 首 页
·加 为 收 藏
·联 系 方 式
当前位置:星辰在线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一小学怪校规:学生不论寒暑每天必须吃三支雪糕

http://www.csonline.com.cn  2005年12月16日11时53分   星辰在线

 
 
    “大冬天的,学校竟让孩子一天交一元钱买雪糕。”昨日,一位家长向本报反映辽宁省新民市实验小学强迫学生冬天吃雪糕一事。
  
  对此,新民市教育局称,该校去年就曾因为这事儿被查处过一次。
  
  大冬天,一天吃3遍雪糕
  
  据这位学生家长王先生讲,他的孩子在学校念3年级,这3年内,无论春夏秋冬,学校都要求学生买雪糕吃。
  
  “你说现在天这么冷,还让学生买雪糕吃,这不是坑人吗?”王先生说,孩子天天管他要钱,仅买雪糕的钱一天就得一元钱,一天至少得吃两根。
  
  昨日中午,新民市实验小学内,许多学生正在打扫卫生,记者看到,纸篓里全是雪糕纸。
  
  “我们一般是吃3遍,上午课间操结束后吃一遍,中午吃一遍,下午再吃一遍。”一位打扫卫生的小学生说。
  
  在去年,该校就因此被查过
  
  昨日12时50分左右,在校园内,3名老师拦住了记者,一名自称是教务处主任的男子告诉记者,校长不在学校里,去教育局开会去了。
  
  在教学楼内,记者在一楼的拐角处发现一家小卖店,旁边有两名小学生各拿着一大堆雪糕。“你们班还差5毛钱呢!”卖雪糕的大姨对其中一名小学生说。
  
  随后,记者来到新民市教育局。得知实验小学让学生吃雪糕的事后,办公室张主任称,去年临近供暖时,该校就被家长因此投诉过,当时教育局找到该校栾校长,责令其调查整改。
  
  校方称:没强迫学生买雪糕
  
  通过张主任的沟通,实验小学栾校长来到了新民市教育局接受记者的采访。
  
  “学校没有统一要求学生买雪糕。”栾校长向记者解释说,学校内的小卖店确实是经营雪糕,但学校没有强迫学生买。
  
  据栾校长讲,其实学校早就想让小卖店黄了,但是此前学校曾和对方签订过承租合同,如果不让对方做了,学校会赔偿对方损失。
  
  面对记者,栾校长称目前这个小卖店经营得不是很好。当问及经营者和校方人员有无亲属关系时,栾校长告诉记者,校方只拿房租钱,其他的利益关系不存在。
  
  又问及栾校长记者在学校采访时是否外出开会,栾校长却说,当时本报记者在小卖店门口采访时,她在一旁看到了。
  
  教育局:一定严肃处理此事
  
  新民市教育局办公室张主任表示,教育局对在学校内经营小卖店一事很重视,早在去年夏天,就曾开过纠风会,要求校方将学校内的小卖店撤掉。教育局纠风办一定会严肃处理此事。
 
上一条:
下一条:

(稿源:SRC-7667)
(作者:吴海涛)
(编辑:孙琳)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


评论 【字体:  】【打印】 【关闭

    

 
长沙公民道德建设大家谈
回顾”十五“ 展望“十一五”
路桥变名 见证长沙发展
车博会:05中国(长沙)汽车博览会
中国城市网盟第二次年会暨高峰论坛
山水洲城 园林长沙
走走特色街,做做杭州人
助学专题:爱心点亮希望
不是黄蓉的王蓉湖南之旅
中国工业论坛(长沙)专辑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高考全攻略:走进理想中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