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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彻查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超生

http://www.csonline.com.cn  2007年10月01日12时27分   星辰在线

 
 

20日前“自报”可减轻处罚

 

    星辰在线10月1日讯 (长沙晚报 记者 彭放)昨日,长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公布《长沙市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将对全市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1990年以来的违法生育行为清查处理。

 长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凡1990年1月1日至现在,中共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有违法生育(指不符合生育政策超生、1994年7月26日后的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行为,在2007年10月20日前主动自报,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在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的幅度中可按规定的下限从轻处理。同时鼓励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长沙市人口计生委8666175、8666187、8666190;芙蓉区人口计生局:4683291;天心区人口计生局:5899720;岳麓区人口计生局:8999298;开福区人口计生局:4558016;雨花区人口计生局:5880277;长沙县人口计生局:4023709;望城县人口计生局:8066905;浏阳市人口计生局:3601151、3646969;宁乡县人口计生局:7890026。

 

本文内容提示:人口;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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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彭放)
(编辑: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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