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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柳州地价最高的柳江东岸,有一片专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建的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57亩地上只建有26幢楼房,每幢两户,在房改房不退的基础上,在职正厅级干部每套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售价74万元;副厅级每套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售价71万元,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3月28日《人民日报》)
群众反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明确,厅局级领导干部的住房建筑面积为90至120平方米,而他们购买的都严重超标;四大班子成员不是住房困难户,没购房资格;优越的区位、幽雅的环境是商品房价格要素,都没有计入成本。为啥不允许别人购买?问题实质就在于此。显而易见,柳州市领导集体购买高档住宅,存在“集体违规”问题。
“集体违规”,这话很耳熟!言外之意就是:集体购房是“集体拍板”决定的,如果有错,错在集体,“这是集体研究的”,个人无须担责;如果要打“板子”,也是打在集体身上,你有我有大家都有;如果要查处,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必然涉及到方方面面。怎么处理?“法不责众”,没有什么可担心受怕的。于是,滥用公权的“集体拍板”,便成了某些人自以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集体违规”、“集体腐败”也就应运而生。
“集体违规”、“集体腐败”,难道“板子”就打不下去吗?我们或许还记得,广东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可以说涉案人多势众:走私分子上下勾结,内外勾结,涉案人员达300多人,其中有市委书记、副市长、海关关长、港务局长、边防局长等头面人物,结果照样难逃法律的制裁。重庆綦江虹桥垮塌事件引发的一起大案,也曾卷进去一二十号人,牵涉至綦江县委书记、副书记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这也可谓人多势众,然而虹桥一垮塌,问题一揭露,一大拨人照样被绳之以法。再有,近年来查处的一些“集体腐败”案,高官屡见不鲜,但都难逃法网。
1月中旬,中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牟私的问题。”相信,法令的“板子”定会对号入座,“集体拍板”之下,谁是主谋、谁是参谋、最终谁定决心,“板子”完全可以找到具体人,孰重孰轻,也自会见到分晓。我们拭目以待!(星辰在线社区 付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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