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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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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1日08时47分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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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我市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根据国家科委和国家经贸委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精神,结合长沙市“九五”和2010年发展规划,特制订长沙市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长沙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导入新观念、新机制、新技术,促进农业现代化,促进乡镇企业的二次腾飞,促进传统工业的改造和优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使长沙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坚持市场实现程度是检验技术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的原则。
(二)坚持技术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与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技术引进与自主研究开发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滚动发展、逐步推开”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立政府宏观指导,企业具体实施,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机构健全,社会各方协调配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基础,科、工(农)、贸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不断提高新技术比重,加大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力度,大幅度提高我市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显著提高;并以实施技术创新为动力,提高全体劳动者素质,促进全市改革开放、思想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达到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
(二)“九五”时期目标
1、科技、经济的总量目标:全市科技进步对工业、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45%、50%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0%以上;全市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分别达到全省20%以上。
2、建立技术创新体系。依托驻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支柱行业联合组建8家技术开发中心或基地。全市85%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厂级技术开发机构或具有技术依托单位,95%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50%以上的乡镇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或具有技术依托单位。建立长沙科技信息市场,健全以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龙头的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网,发展3个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和30个工作站,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制定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建立技术经纪人骨干队伍。
3、优化人才培育机制。到“九五”期末,企业内技术开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5%以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销售人员的比例达到5%以上,在试点企业中培养10名具有技术创新意识和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家。
4、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通过优化科技资本组合与技术进步两个重点,发展机械、电子、食品三大支柱产业和高效农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品牌产品,使其产值达到工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
5、攻克并推广24项对行业、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和共性技术(见附件一),主要行业技术水平接近发达国家九十年代水平。
四、“九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通过建立领导机构,健全政策机制、投入机制,抓好环境建设;通过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信息市场,抓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实施以CAD为主的智能工程,注重人才培训,抓好能力建设,形成“市场驱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技术创工作格局。
(一)按照技术创新的工作思路,建立技术创新领导机制,强化政府推动作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别在科技和工交系统设立技术创新办公室。科技系统技术创新办公室设在市科委,对口国家科技部,工交系统技术创新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对口国家经贸委。
(二)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多渠道的资金支持、投入保障体系。
由市政府拨款在市科委设立科技风险基金,继续扩大科技发展基金,主要用作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的引导奖金铆对非公有制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植资金;在市政府安排给市经委的工业发展资金中提取5%设立技术创新基金,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市乡镇企业局在新科改资金中提取60%支持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2—3%,高新技术企业提取5%以上作为企业技术开发费,列入成本,专款专用。对于在产业结构调中有重大影响的技术创新项目,经市科委组织评估论证,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认定,市财政拨专款支持。
(三)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为发挥技术市场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渠道作用从1999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设立长沙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以科技信息网为载体,建立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库,定期发布新产品新技术信息;以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专业技术学会、协会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服务队活动,重点开展CAD、CAM、FMS、CIMS技术推广服务、企业诊断、企业技术集成服务等工作;强化技术评估论证中心的评估功能,做好技术引进和新上项目的评估论证,保证有效投入,避免重复建设、盲目引进。
(四)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全面开展科技兴企的工作,大力加强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力争使85%的大中型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开发机构,优势企业建立省级技术开发中心。组织实施CI2000信息计划,加速科技含量低的传统产业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的改造向现代高科技产业的调整重组;选择10家具备相应基础的单位作为长沙市CAD应用示范企业,全面推进CAD技术的普及应用,促使企业采用先进设计手段提高产品的设计质量。
(五)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依托驻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支柱行业组建或联合组建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湖南基地、长沙涂料技术开发中心、长沙工程机械技术开发中心、长沙水稻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长沙市水产技术开发中心、长沙软件信息产业基地(以创智国家南方软件园为核心)、国家高效磨削工程研究中心、快速原形制造技术服务中心等8家国家、省、市三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按照“共同投资、共担风险、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鼓励高校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方式实现科技资本与企业产业资本的联合,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金额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35%。
(六)加强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建立市、县(区)、行业、企业多级培训体系,完善人才培训培育机制。以长沙科技培训中心(科技干部进修学院)、各级党(干)校、县(区)培训学校、行业协会培训点和农村职业文化学校为基地,企业自主培养为补充,依托大专院校、各类学会、科技协会,开展对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和农民知识更新的再教育培训。到2000年,试点企业再教育培训率达到80%以上,面上再教育率达到40%以上。
(七)建立人才激励机制。设立长沙科技奖励基金,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计划立项设立专项资金,搞好重点跟踪服务;积极开展学会、协会活动和难题招标活动,组织科技人员为经济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联合攻关,为他们创造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成果应用单位可以从技术转让净收入中提取30—40%奖励给课题组和个人。
(八)提高全民的技术创新意识和能力。以新闻媒体为主要阵地,开设“科技专栏”、“科技之窗”专题节目,开设科普长廊,建立科技活动中心,组织专题学术报告,举办技术创新成果展示,全面普及技术创新知识,营造技术创新的良好氛围。
(九)开展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工作。
制定《技术创新试点企业认定办法》,在全市范围内选定10家企业作为技术创新试点企业。(见附件二)
实行技术创新试点企业重点跟踪服务,建立试点企业联系人跟踪服务制度。
引导试点企业建立较完善的技术创资金投入制度,技术开发资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应达5%以上。从1998年开始在市科技三项经费中提取15%用于试点企业技术创新。
支持试点企业的技术中心建设,使之具有当代国际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
支持试点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和专利技术,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化。
给予试点企业优惠政策,将其视同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实施步骤
(一)发动筹备阶段(1997年至1998年7月):制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点单位认定办法,建立技术创新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加强技术创新工程知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工作氛围。
(二)试点示范阶段(1998年8月至1999年12月):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具体情况,选择10家具有一定件、在本领域内有特色、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企业进行为期两年的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对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和技术创新项目给予奖励。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0年以后):在总结试点企业技术创新经验的基础上,从2000年起,使技术创新纳入各单位的正常工作,真正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明显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一:将组织攻克和推广的二十四项对行业、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和共性技术
附件二:
长沙市技术创新试点企业认定办法
附件一:
将组织攻克和推广的二十四项对行业、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和共性技术。
一、机电工业:
01、机电一体化技术
02、传感检测技术
03、模具制造技术
04、表面功能覆层技术
05、通信技术和新一代视频技术
06、视声产品数字化技术
07、软件及网络技术
08、新材料技术
09、机械产品设计方法与技术(CAD、CAPP、CAM……)
10、为国家重大装备、重点攻关、重要新产品配套新技术
二、化学工业:
11、精细化工生产技术
三、医药工业及医疗器械工业:
12、新型中药与制剂的现代化生产技术
13、医用生物工程技术
四、轻工、食品工业:
14、粮、油、果、菜、畜、禽、水产及林副产品的深加工与产业化
15、膜技术、辐照技术、无菌包装技术和微电子技术和生物工程在食品工业和饮料工业中的应用
五、社会发展:
16、水净化技术
17、节能技术
18、清洁生产技术
19、资源再生技术
20、绿色产品及加工技术
21、江河库湖综合治理技术
六、农业:
22、动植物优良新品种的选育,综合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
23、生态农业的综合开发技术
24、生物技术在肥料、饲料、品种选育等方面的应用
附件二:
长沙市技术创新试点企业认定办法
技术创新工程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建立试点,走典型引路,辐射带动,滚动发展的道路。从1998年开始,在国有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区街乡镇企业等不同行业选定10家企业进行试点。现将试点企业认定标准、申报程序及验收原则说明如下。
一、认定原则
1、科技先导的原则:企业领导班子科技进步意识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技术开发或依托单位或与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有密切的协作关系。
2、管理先进的原则:有一套完善的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系,管理手段先进,管理水平高。
3、效益显著的原则: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基础,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生产工艺和经济效益较好,科技投入有保障,技术装备水平较高。
4、辐射带动的原则:试点企业在本领域有特争,具有辐射带动作用。
二、认定条件
1、科技进步纳入企业法人任期目标和经济承包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适应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技术创新方案。
2、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管理水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3、实行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
4、健全科研与开发机构,有专门的技术开发部门,具备相应的技术开发经费、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5、从事科研开发的人员配置合理,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5%以上。
6、与一家以上的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技术依托单位。
7、建立了多渠道、多层次科技投入体系,企业技术开发经费一般应占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
8、有一个以上达到省级以上的新产品。
9、工业制造企业具备CAD等先进设计技术手段和相应设备。
10、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11、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以上,新产品、新技术的新增投入产出比1∶4以上。
12、劳动生产率和每年人匀利税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企业填写《长沙市技术创新试点企业申请表》向市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核实,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技术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技术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报市技术创新领导小组批准。
4、批准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由长沙市人民政府颁发《长沙市技术创新试点企业证书》并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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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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