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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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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sonline.com.cn
2003年11月21日08时46分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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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长沙市农业局
单位简介
长沙市农业局,于1983年从长沙市农林水利局分离成立。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科、纪委(监察室)、粮油作物科、经济作物科、计划财务科、科技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二级机构有市种子管理站、市植保植检站、市农药监督管理站、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市农业环境监测管理站、市种子公司、市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长沙市农业局办公电话:
办公室:(0731)8665640 传真:(0731)8665650
法规科、种子站:(0731)8665635
粮作科:(0731)8665653
经作科:(0731)8665645
科教科:(0731)8665636
土肥站:(0731)8665632
植保站:(0731)8665651
纪检室:(0731)8665630
单位职能
1、研究制订农业生产和经营有关的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负责起草农业地方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农业法规、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研究制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2、依据国家农业发展纲要,研究全市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长期农业发展综合规划、区域开发规划、项目规划,根据规划提出控制指标;负责做好农业内部各产业结构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综合平衡;适应市场需要,制订农业生产方案。
3、参与研究制订调整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增加农业投入,发展农业生产。
4、归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并会同计划、财政部门管理国家用于建设商品粮基地项目开发的专项资金。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定报批,参与审订市统筹农业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指导全市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和专项资金使用审计工作;协调全市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指导农业部门发展第三产业和经济实体经营管理工作。
5、调查了解农业生产情况,制订和落实增产技术措施;组织引进和推广高科技新产品,实施“丰收计划”项目,推广重大的先进适用技术;负责粮、油、果、茶、花卉苗木、食用菌等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6、组织制订主管产品的技术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其他产品的技术标准;会同技术监督部门搞好主管农业产品和化肥、农药、种子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肥料、农药、种子等坑农行为;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依法负责绿色食品的标准认证及开发的有关工作。
7、研究制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方针和规划;协调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技术开发、示范推广;会同科委管理农业科技成果、专利和科技经费等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承包和有偿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乡镇农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农业技术培训、技术职称评审和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实施“绿色证书”工作。
8、负责抓好生产基地的布局建设工作,研究农产品市场产销方向,发布产销信息,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中长期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信息统计工作,指导主管产业信息系统建设和《湖南农业》的发行。
9、主管长沙地区植物内外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工作。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管理农业资源、农村环境保护;负责农业资源普查以及农业环境污染的控制与治理工作。
10、管理农业涉外事务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外资为我市农业生产服务;负责实施对外农业援助项目,参与农副产品出口创汇,发展创汇农业,推动全市农业对外开放。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自然灾情调查和生产救灾工作。
12、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投诉
纪检室:(0731)8665630
电 话(0731)8665640
地 址长沙市政府大楼十三楼
邮政编码410013
传 真8665650
电子邮件chsnyxx@hnagri.gov.cn
办事指南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准)
常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准)
农药经营单位资格(核准)
植物产地检疫(核准)
植物调运检疫(核准)
占用基本农田后新开垦耕地的审核验收(核准)
成品油经营资格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年审
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和年审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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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作者:)
(编辑:raoli)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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